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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1945年8月,日本無條件投降,時任台灣總督之安藤利吉,於10月25日在台北代表日方,向盟軍之中方代表簽署文件。安藤利吉以其武官末代總督之身份,時耶命耶?終走向其後難以遠離之悲劇性命運。

        回顧台灣歴史,在此之前約三百年,明鄭王朝迫於情勢,棄守廈門,移陣澎湖,轉進台灣,而與當年統領台灣已三十八年之荷蘭東印度公司治理當局,展開了吾人所熟知之鄭成功開台(或復台)之戰役,經過九個月激烈的台江內海攻防,荷治當局終因疫病傷亡,物資補給斷絕,又未獲巴達維亞總部馳援,於1662年2月不支投降。今天,台南赤嵌樓前庭之大型立像,以及熱蘭遮古城展示文物,敍說著這歷史性的故事。

        大航海時代,諸多歐洲海權國家,由國家授權成立半官方型態之東印度公司,進行商貿、殖民事務,並代表國家行使軍事、司法、統治之權力。此項公私合營之政商體制,除發揮執行績效外,且廻避了國家直接介入海外掠奪、爭戰之現象。

        荷蘭東印度公司前後派任十二位台灣長官,頗多文件資料以總督名之,嚴格言之,半官方職銜或以長官為宜。最後一任即是降鄭的 Frederick Coyett ,中文譯名通稱揆一。

        末代台灣長官揆一,依據議和條款,攜同少數家眷隨員及隨身武器資物離開台灣,返回荷蘭東印度公司亞洲據點巴達維亞,開始一段悲劇性之後續人生。巴達維亞當局法庭,以其未善盡守護台灣之責,喪失國家重大利益為由,判處揆一死刑,其後改判無期徒刑終身流放印尼小島。

        多年之牢獄流放之後,經由多方之陳情,1674年,揆一獲荷蘭王室當局特赦。1675年,發表《Neglected Formosa》(被遺誤的台灣)一書,為自己在台治理作為辯護,甚而指責巴達維亞當局髙層怠忽職責,拒派援軍,貽誤軍機,導致喪失台灣,凸顕荷蘭東印度公司之內部爭議。本書及相關珍貴史料,成為研究台灣荷治時期以及台灣中近代歷史之重要文獻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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